問題詳情

1.依據下列何種權利,私人有權要求其他人為特定行為?
(A)裁量權
(B)請求權
(C)形成權
(D)抗辯權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8189
統計:A(105),B(5488),C(350),D(28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無因管理、民法支配權,請求權,形成權,抗辯權,抵銷權

用户評論

【用戶】yen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請求權是請求他人為作為或不作為形成權是讓關係發生、消滅或改變。

【用戶】alice1736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你觀念錯囉是指請求權須饋點在15年內趕快行使!不然15年一到 債務會變成自然債務~別人可以主張抗辯權不還你錢!!

【用戶】alice1736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快點''

【用戶】愛作夢的平凡人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請求權---有請求他方作為或不作為的權利,有權利消滅時效。時效一旦完成(倒數完),他方即可行使抗辯權對抗之。如:債權人可要求債務人還債,時效完成的話,債務人可以主張時效完成不還錢。但如果要還的話也可以,債權人拿錢有法律上原因,不會構成不當得利。形成權---憑單方意思表示即可設定、變更、消滅法律狀態關係的權利,一旦行使,法律關係立即變動完成,有時法律會規定一段不變的除斥期間。一旦除斥期間經過,形成權則不能行使。如:結婚離婚登記(要登記才會變動,否則同居再久都不算結婚,分居再長都不算離婚)、土地登記(買賣雖已完成,惟須登記始成立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