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偉宸】評論
可是按照題旨,應該沒有人居住才對,這樣也是加重竊盜嗎?
【楊惠理】評論
犯前條(竊盜罪)第一項、第二項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一、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而犯之。二、毀越門窗、牆垣或其他安全設備而犯之。三、攜帶兇器而犯之。四、結夥三人以上而犯之。五、乘火災、水災或其他災害之際而犯之。n六、在車站、港埠、航空站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n 機內而犯之。n前項之未遂犯罰之。A 經營之食品批發儲貨場 並沒有321第一項第一款所說那樣答案另人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