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鼠】評論
警察法第9條所稱警察命令,依據警察法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中央由內政部發布;地方由直轄市、縣市政府發布。而所稱警察命令,則是行政程序法第150條之法規命令及同法159條之行政規則,差異在於對外有無直接發生法律效力。如台北市政府發布之臺北市錄影監視系統設置管理自治條例,即是由直轄市政府所發布,具有警察權性質之警察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