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ssica Guo】評論
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14-1 條學校應積極維護懷孕學生之受教權,並提供必要之協助。
【Peiyi Chen】評論
(D)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民國103年01月22日)
【Zoe Zoe】評論
變成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了嗎?
【馬楷捷】評論
答案為c沒錯 性別平等法第 14-1 條學校應積極維護懷孕學生之受教權,並提供必要之協助。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三 章 福利措施第 23 條對於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兒童、少年及其子女,予以適當之安置、生活扶助、醫療補助、托育補助及其他必要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