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墨夜熠樓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第 54 條本法之強制規定,不得以契約變更之。但有利於被保險人者,不在此限。保險契約之解釋,應探求契約當事人之真意,不得拘泥於所用之文字;如有疑義時,以作有利於被保險人之解釋為原則。
【年級】大四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