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 最高法院 25 年上字第 2253 號判例要旨表示「現行刑法關於正犯、從犯之區別,本院所採見解……凡以自己犯罪之意思而參與犯罪,無論其所參與者是否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皆為正犯。其以幫助他人犯罪之意思而參與犯罪,其所參與者,苟係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亦為正犯;其所參與者又為犯罪構成要件以外之行為,始為從犯。」係採取下述何種見解?
(A)主觀說
(B)形式客觀說
(C)犯罪支配說
(D)主觀客觀擇一標準說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95022
統計:A(175),B(216),C(168),D(365),E(0)

用户評論

【用戶】御風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最高法院25年上字第2253號要旨:「現行刑法關於正犯、從犯之區別,本院所採見解,係以其主觀之犯意及客觀之犯行為標準,凡以自己犯罪之意思……」題目特意遮蔽了最關鍵的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