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 ⑵ magnitude of completeness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3595
統計:A(3567),B(184),C(270),D(245),E(1)

用户評論

Ennis Jang】評論

(B)要約之引誘,不視為要約

劉品君】評論

A是說你標多少就要賣多少,可B價目表有時會誤刊,仍是以現場標售為主至於要約拘束力期間之認定,如係定有承諾期限者,非於期限內為承諾者,失其拘束力,如未定有承諾期限者,而係對話為要約者,非立時承諾,失其拘束力(民法第一五六條)。如係非對話者,依通常情形可期待承諾之達到時期內,相對人不為承諾時,其要約失其拘束力(民法第一五七條)。

Jiaping Sue】評論

民法154(要約之拘束力、要約引誘)Ⅰ契約之要約人,因要約而受拘束。但要約當時預先聲明不受拘束,或依其情形或事件之性質可認當事人無受其拘束之意思者,不在此限。 Ⅱ貨物標定賣價陳列者,視為要約。但價目表之寄送,不視為要約。

Lina Rain L】評論

指要約就會形成拘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