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 下列有關徵用之敘述,何者錯誤?
(A)國家因興辦臨時性之公共建設工程需用私有土地,得以徵用方式為之
(B)徵用之標的,得為私有土地或土地改良物
(C)徵用土地,應自公告徵用期滿之日起,計算使用補償費
(D)徵用土地,每年補償費依徵用公告期滿第 15 日之公告土地現值百分之十計算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98911
統計:A(15),B(53),C(330),D(75),E(0)

用户評論

】評論

土地徵收條例第58條第五項,應自公告徵用之日起計算補償費

祝念祖(地政士終於及格)】評論

土地徵收條例第58條Ⅰ【國家因興辦臨時性之公共建設工程,《得徵用》私有土地或土地改良物】。→A、BⅡ徵用期間逾3年,或2次以上徵用,期間合計逾3年者,需用土地人應於申請徵用前,以書面通知;土地或土地改良物所有權人於收到通知書之日起30內,得請求需用土地人徵收所有權,需用土地人不得拒絕。Ⅲ依前項規定請求徵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所有權者,不得再依第9條規定申請收回其土地或土地改良物。Ⅳ第2章規定,於徵用土地或土地改良物時,準用之。但因情況緊急,如遲延使用土地或土地改良物,公共利益有受重大危害之虞者,得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後,先行使用該土地或土地改良物。Ⅴ【徵用土地或土地改良物,應自《公告徵用之日》起計算使用補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