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Michael Chu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92(行政處分與一般處份之定義)本法所稱行政處分,係指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前項決定或措施之相對人雖非特定,而依一般性特徵可得確定其範圍者,為一般處分,適用本法有關行政處分之規定。有關公物之設定、變更、廢止或其一般使用者,亦同。 行政程序法§135(行政契約之容許性)公法上法律關係得以契約設定、變更或消滅之。但依其性質或法規規定不得締約者,不在此限。 行政程序法§150(法規命令之定義)本法所稱法規命令,係指行政機關基於法律授權,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抽象之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法規命令之內容應明列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