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ui Cheng】評論
+1
【Chu Chu May】評論
這題應要刪除,已不適用。一、1956年出版的教育目標分類中,布魯姆和戴維‧克拉斯沃爾合作撰寫的《教育目標分類學》將認知目標分成六個階層,知識是最低的階層,評鑑是最高的階層。將認知領域分為六個層次:知識、理解、應用、分析、綜合、評鑑,概述如下:知識:包括記憶名詞、事實、規則和原理原則。表示的行為動詞有:指出、寫出、界定、說明、列舉、命名、認明等。理解:只能把握所學過的知識或概念。表示的行為動詞有:解釋、說明、舉例說明、摘要、歸納和區別。應用:將所學到的規則、方法、步驟、原理、原則、概念,應用到新情境。表示的行為動詞有:預測、證明、解決、應用、說明……理由。分析:將所學的概念或原則,分析為各個構成的部...
【林智紳】評論
知識、理解、應用、分析、綜合、評鑑支解應分中間來源:之前看到別人分享的口訣,一時找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