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柚子】評論
一年18小時?
【林小蔓】評論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在職進修辦法(民國 90 年 11 月 26 日修正)第九條 教師在職期間每一學年須至少進修十八小時或一學分,或五年內累積九十小時或五學分。
【柯任】評論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在職進修辦法廢止日期民國 92 年 08 月 29 日
【Peilin Hu】評論
所以這個已經被廢掉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