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依照地方制度法第5條、第10條的規定,得對省政府業務提供諮詢及興革意見的機關是:
(A)省議會
(B)省參議會
(C)省諮議會
(D)省參政會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67452
統計:A(687),B(137),C(5145),D(2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地方制度法第43條、地方制度法規、省政府與省諮議會

用户評論

Green Cheng】評論

第10條(省諮議會之職掌)

A.m. Liao】評論

省諮議會對省政府業務提供諮詢及興革意見

盧妍蓁】評論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67號解釋中,有關我國之地方制度,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省已喪失地方制度層級之地位(B)省仍有憲法規定之自治事項(C)省不具備自主組織權(D)省為地方自治團體之公法人公職◆憲法- 95年 - 95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憲法答案:C釋字第 467 號 解釋文解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七月二十一日公布之憲法增修條文第九條施行後,省為地方制度層級之地位仍未喪失,惟不再有憲法規定之自治事項,亦不具備自主組織權,自非地方自治團體性質之公法人。符合上開憲法增修條文意旨制定之各項法律,若未劃歸國家或縣市等地方自治團體之事項,而屬省之權限且得為權利義務之主體者,於此限度內,省自得具有...

Jamie】評論

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67號解釋中,有關我國之地方制度,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省已喪失地方制度層級之地位(B)省仍有憲法規定之自治事項(C)省不具備自主組織權(D)省為地方自治團體之公法人公職◆憲法- 95年 - 95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憲法答案:C釋字第 467 號 解釋文解中華民國八十六年七月二十一日公布之憲法增修條文第九條施行後,省為地方制度層級之地位仍未喪失,惟不再有憲法規定之自治事項,亦不具備自主組織權,自非地方自治團體性質之公法人。符合上開憲法增修條文意旨制定之各項法律,若未劃歸國家或縣市等地方自治團體之事項,而屬省之權限且得為權利義務之主體者,於此限度內,省自得具有...

小悠】評論

1 依照地方制度法第5條、第10條★★★,...

Piggy Chubby】評論

地方制度法第 5 條  省設省政府、省諮議會。直轄市設直轄市議會、直轄市政府;縣 (市) 設縣 (市) 議會、縣 (市)政府;鄉 (鎮、市) 設鄉 (鎮、市) 民代表會、鄉 (鎮、市) 公所,分別為直轄市、縣 (市) 、鄉 (鎮、市) 之立法機關及行政機關。直轄市、市之區設區公所。村 (里) 設村 (里) 辦公處。第 10 條  省諮議會對省政府業務提供諮詢及興革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