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事兩茫茫】評論
行政執行法第 27 條 執行名義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負有行為或不行為義務,經於處分書或另以書面限定相當期間履行,逾期仍不履行者,由執行機關依間接強制或直接強制方法執行之。前項文書,應載明不依限履行時將予強制執行之意旨。行政執行法第 28 條 種類前條所稱之間接強制方法如.....看完整詳解
【準備國考中的一隻小書蟲】評論
依行政執行法,關於行為或不行為義務之強...
【移民今年一定要上榜!!!】評論
行為、不行為義務的強制執行:(1)間接強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