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 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曠職達幾日,得為專案考績一次記二大過之免職處分?
(A)曠職繼續達 2 日,或 1 年累積達 6 日
(B)曠職繼續達 3 日,或 1 年累積達 8 日
(C)曠職繼續達 3 日,或 1 年累積達 9 日
(D)曠職繼續達 4 日,或 1 年累積達 10 日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1),B(0),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考績法 第12條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為一次記二大過處分:一、圖謀背叛國家,有確實證據者。二、執行國家政策不力,或怠忽職責,或洩漏職務上之機密,致政府遭受重大損害,有確實證據者。三、違抗政府重大政令,或嚴重傷害政府信譽,有確實證據者。四、涉及貪污案件,其行政責任重大,有確實證據者。五、圖謀不法利益或言行不檢,致嚴重損害政府或公務人員聲譽,有確實證據者。六、脅迫、公然侮辱或誣告長官,情節重大,有確實證據者。七、挑撥離間或破壞紀律,情節重大,有確實證據者。八、曠職繼續達四日,或一年累積達十日者。

【用戶】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公務人員考績法 第12條非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為一次記二大過處分:一、圖謀背叛國家,有確實證據者。二、執行國家政策不力,或怠忽職責,或洩漏職務上之機密,致政府遭受重大損害,有確實證據者。三、違抗政府重大政令,或嚴重傷害政府信譽,有確實證據者。四、涉及貪污案件,其行政責任重大,有確實證據者。五、圖謀不法利益或言行不檢,致嚴重損害政府或公務人員聲譽,有確實證據者。六、脅迫、公然侮辱或誣告長官,情節重大,有確實證據者。七、挑撥離間或破壞紀律,情節重大,有確實證據者。八、曠職繼續達四日,或一年累積達十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