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T 直轄市政府擬以區段徵收方式辦理其轄區內 A 地區之開發,並擬將抵價地比例訂為百分之 50。試問下列關於抵價地比例決定之相關敘述,何者正確?
(A)該抵價地比例應報經行政院核准
(B)該抵價地比例應報經內政部核准
(C)該抵價地比例應報經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核准
(D)該抵價地比例不需報經內政部核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孤獨一匹狼】評論

土地徵收條例第 39 條區段徵收土地時,應依第三十條規定補償其地價。除地價補償得經土地所有權人申請,以徵收後可供建築之抵價地折算抵付外,其餘各項補償費依第三十一條至第三十四條規定補償之。抵價地總面積,以徵收總面積百分之五十為原則。因情形特殊,經上級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但不得少於百分之四十。曾經農地重劃者,該重劃地區部分不得少於百分之四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