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移民一定上】評論
(C)公法採時效消滅主義,例如我欠政府$,政府超過五年沒跟我要,之後如果再逼我還錢,就變成政府"不當得利",我可以請求政府返還。民法採抗辯主義,例如我欠你$,經過15年時效後你突然想起這件事,我可以主張時效過了不必還你,反之我若還你後才發現其實我可以不用還,仍不得主張你不當得利。
【業務用(106初等考上榜)】評論
(A)如國賠國家賠償法第5條國家損害賠償,除依本法規定外,適用民法規定。國家賠償法第8條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或自提出請求之日起逾三十日不開始協議,或自開始協議之日起逾六十日協議不成立時,請求權人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但已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附帶請求損害賠償者,就同一原因事實,不得更行起訴。依本法請求損害賠償時,法院得依聲請為假處分,命賠償義務機關暫先支付醫療費或喪葬費。國賠走雙軌制可在一般法院裡提起,故並非公法上爭議一定走行政法院
【^_^(謝謝阿,已上榜,】評論
(C) 公法上請求權消滅時效,採「權利消滅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