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 依人口販運防制法第 16 條規定,經鑑別為人口販運被害人,且無合法有效之停(居)留許可者,中央主管機關應核發多久以下效期之臨時停留許可?
(A) 3 個月
(B) 6 個月
(C) 9 個月
(D) 1 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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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110年的Roy】評論

第 16 條

移民今年一定要上榜!!!】評論

☆ 人口販運防制法今年有修法!☆

gavin821230】評論

112年6月修正公布新法已變更為「1年效期之居留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