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下列關於我國婚姻與家庭制度之敘述,何者錯誤?
(A)婚姻自由為憲法所保障之自由權
(B)民法關於重婚無效之規定,不受憲法之保障
(C)婚姻與家庭為社會形成與發展之基礎,受憲法制度性保障
(D)性行為自由受憲法第22 條之保障,並應受婚姻與家庭制度之制約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89268
統計:A(202),B(6770),C(137),D(50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受憲法直接約束、民法 1080-1、民法之公布施行

用户評論

【用戶】Anthony 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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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釋字第362號解釋

【用戶】陳紹綸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問一下  善意的話  後婚有效     那前婚的效力呢?

【用戶】趙穿神

【年級】

【評論內容】民法第988條之1前婚姻自後婚姻成立之日起視為消滅。舉個例子:丈夫坐飛機失事在荒島,經過一定期間而受死亡宣告。但事實上沒死,事後跟一顆排球一同回到原居住地,此時發現妻子已經再婚了,最後跟排球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妻子和再婚對象雙方當事人都是善意無過失信賴前婚消滅,所以後婚有效前婚則在後婚成立之日起視為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