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依公務人員陞遷法規定,曾依公務員懲戒法受撤職、休職或降級之處分者,在最近幾年內不得辦理陞任?
(A)最近 5 年內
(B)最近 2 年內
(C)最近 3 年內
(D)最近 4 年內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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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珍珠奶茶】評論

公務人員陞遷法 第 12 條各機關下列人...

whappy501】評論

依公務人員陞遷法規定第12條,曾依...

SnaCI】評論

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沒全部記起來的選法:公務人員不得陞任條件:最多的是「有期徒刑」的「3年」(但是緩刑不算喔),其他依照嚴重性往下減,所以只能選(B)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機關下列人員不得辦理陞任:一、最近三年內因故意犯罪,曾受有期徒刑之判決確定者。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二、最近二年內曾依公務員懲戒法受撤職、休職或降級之處分(B)者。三、最近二年內曾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受免職之處分者。(這個會讓你不能當公務人員,和懲戒都是比較重的情形,僅次於有期徒刑,是二年)四、最近一年內曾依公務員懲戒法受減俸或記過之處分者。五、最近一年考績(成)列丙等者,或最近一年內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曾受累積達一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