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Chi Chao】評論
特殊教育法第36條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應以協同教學方式,考量資賦優異學生性向、優勢能力、學習特質及特殊教育需求,訂定資賦優異學生個別輔導計畫,必要時得邀請資賦優異學生家長參與。
【飁草】評論
資優生要寫的是個別化輔導計畫IGP
【康家瑀】評論
學生機長-學生家長
【alliena157】評論
所以IGP 協同教學的教師不用共同參與擬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