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A上市公司(下稱A公司)近期以私募股份之方式,籌措公司投資所需之資金。甲為此次A公司私募有價證券之購買人。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此次有價證券私募應經股東會通過,且公司得於該股東會決議之日起2年內,分次辦理
(B)此次有價證券私募,該公司之員工及原股東並無優先認購權
(C)A公司只要在私募有價證券之價款繳納完成日起15日內,檢附相關書件,報請主管機關備查即可,無須事先向主管機關申報
(D)若甲持有該私募有價證券尚未滿3年,得以私人間之直接讓受,其數量不超過該證券一個交易單位,前後2次之讓受行為,相隔不少於3個月之方式賣出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23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四B 鄭亦容 063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A) 此次有價證券私募應經股東會通過,且公司得於該股東會決議之日起2年內,分次辦理第 43-6 條VII 依第一項規定進行有價證券私募,並依前項各款規定於該次股東會議案中列舉及說明分次私募相關事項者,得於該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

【用戶】四B 鄭亦容 063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A) 此次有價證券私募應經股東會通過,且公司得於該股東會決議之日起2年內,分次辦理第 43-6 條VII 依第一項規定進行有價證券私募,並依前項各款規定於該次股東會議案中列舉及說明分次私募相關事項者,得於該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