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我起來我還能學】評論
第866 條 (地上權或其他物權之設定)I 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於同一不動產上,得設定地上權或其他以使用收益為目的之物權,或成立租賃關係。但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II 前項情形,抵押權人實行抵押權受有影響者,法院得除去該權利或終止該租賃關係後拍賣之。III 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於同一不動產上,成立第一項以外之權利者,準用前項之規定。
【阿姨我不想努力了】評論
第866 條 (地上權或其他物權之設定)I 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於同一不動產上,得設定地上權或其他以使用收益為目的之物權,或成立租賃關係。但其抵押權不因此而受影響。II 前項情形,抵押權人實行抵押權受有影響者,法院得除去該權利或終止該租賃關係後拍賣之。III 不動產所有人設定抵押權後,於同一不動產上,成立第一項以外之權利者,準用前項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