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甲對乙有新臺幣10萬元之債權,丙是甲之子,具有行為能力,未經甲之授權,擅以丙自己之名義將該債權讓與於善意之丁。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丁得善意取得甲對乙之債權
(B)丙將債權讓與丁之行為有效
(C)丙債權讓與,係無權處分
(D)丙債權讓與,係表見代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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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彭政諺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A)債權無善意取得之適用(民801&民948)...

【用戶】lilianch130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A)因為債權非動產,也不是不動產,所以不可以依801+948 或759-1主張善意取得

【用戶】彭政諺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A)債權無善意取得之適用(民801&民948)...

【用戶】lilianch130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A)因為債權非動產,也不是不動產,所以不可以依801+948 或759-1主張善意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