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甲與乙訂立承攬契約,委由乙興建小木屋,並以甲所提供之木材為建築材料。交屋時,甲發現房屋漏水。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小木屋漏水,若係甲所供給木材性質瑕疵所致,甲雖不得請求減價或解除契約,但得請求乙修補
(B)小木屋漏水,若係乙過失而施工不當所致,甲得請求乙修補
(C)小木屋漏水,若與甲所供給木材性質瑕疵無關,甲得定相當期限,請求乙修補之
(D)小木屋漏水,若與甲所供給木材性質瑕疵無關,如修補所需費用過鉅者,乙得拒絕甲之修補請求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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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珍珠奶茶】評論

民法第 493 條(C)工作有瑕疵者,定...

】評論

第 496 條 工作之瑕疵,因定作人所供給材料之性質或依定作人之指示而生者,定作人無前三條所規定之權利。但承攬人明知其材料之性質或指示不適當,而不告知定作人者,不在此限。493-瑕疵修補請求權494-解約及減少價金請求權495-損害賠償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