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下列犯罪行為人之行為,何者不會發生刑法上的自首效果?
(A)委請朋友告知轄區員警
(B)打電話報警並留在犯罪現場等警察到來
(C)向其他地區自己熟悉的警官說明犯罪事實
(D)向地方的里長說明自己涉案情節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87149
統計:A(56),B(7),C(10),D(39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自首的處理

用户評論

【用戶】金星逆行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刑事訴訟法第 244 條自首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為之者,準用第242條之規定。第 242 條告訴、告發,應以書狀或言詞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為之;其以言詞為之者,應制作筆錄。為便利言詞告訴、告發,得設置申告鈴。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實施偵查,發見犯罪事實之全部或一部係告訴乃論之罪而未經告訴者,於被害人或其他得為告訴之人到案陳述時,應訊問其是否告訴,記明筆錄。第41條第2項至第4項及第43條之規定,於前2項筆錄準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