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下列何者為附解除條件之法律行為?
(A)甲如能考 100 分,乙就給甲 100 元
(B)甲向乙借 1 萬元,約定乙每月支付利息 100 元
(C)當甲大學畢業時,乙的房屋就不再出租給甲
(D)甲乙間約定於民國 105 年時,二人即結婚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94545
統計:A(154),B(49),C(1968),D(2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法律行為與事實行為、法律行為〜意思表示之瑕疵_單方v.s雙方通謀虛偽、無因管理

用户評論

Wendy】評論

白話:若達到條件(畢業),就喪失效力(不給租了)

Gloria Sung】評論

解除條件=條件成就  就失效

arnoldddd85】評論

第99條附解除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失其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