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 某所中學的教師評審委員會成員共十七人,請問未兼行政或董事的教師依法至少需有多少位?
(A)6 位
(B)7 位
(C)8 位
(D)9 位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44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geaw1480】評論

第三條 本會置委員五人至十九人,其組成方...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評論

未兼行政或董事之教師,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二分之一17的二分之一是8.5,因此為9人

Ennn】評論

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 vs 教師評審★★★...

進擊的布魯納】評論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第 3 條本會置委員五人至十九人,其組成方式如下:一、當然委員:(一)校長一人。校長因故出缺時,以代理校長擔任。(二)家長會代表一人。(三)學校教師會代表一人。跨校、跨區(鄉、鎮)合併成立之學校教師會,以該教師會選(推)舉之各該校代表擔任;尚未成立學校教師會者,不置教師會代表。二、選舉委員:由全體專任教師選(推)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