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sumi Hs】評論
特殊教育法98.11.18修訂後,已沒有提到由哪個主管機關召集了只有提到要「結合醫療資源」。
【賴彥蓉】評論
根據新的特教法,題目因修改為結合哪一相資源?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7.依特殊教育法之規定,早期療育工作,應由(A)教育(B)醫療(C)社政(D)福利主管機關召集。修改成為7.依特殊教育法之規定,早期療育工作結合哪一項資源? (A)教育(B)醫療(C)社政(D)福利主管機關召集。
【廖羿淳】評論
特教法(103.6.18)已無提及早療要結合醫療資源,而改成身心障礙教育要結合醫療資源。第2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