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某縣市的國中小主任甄試規定,報考者除了應具備現職教師與基本的學歷資格外,還應具備至少三年的教學年資。依據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之規定,下列哪位報考者的教學年資符合該項規定?
(A)專任一年兼任三年
(B)專任兩年兼任一年
(C)專任半年兼任四年
(D)兼任六年。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78719
統計:A(271),B(994),C(69),D(1226),E(1)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憲法及教育相關法規、 憲法及增修條文、「教育基本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師資培育法」、「教師法」、「國民教育法」等均是重要的核心法規,每次出題率均相當高,

用户評論

李玉傑】評論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第11條 本條例所稱曾任各級學校教師年資,以專任為原則,兼任教師年資,折半計算。

薛明珠】評論

why??????????????????

田秘密】評論

參加台北縣國民中小學候用主任甄選,應具備各校現職合格教師資格,服務滿五年(含)以上(限取得合格教師證,且服務於同一教育階段之年資),並符合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其兼任人事、主計或代理主任者,比照具有組長資格之規定計算:  (一)曾兼任組長二年以上,且服務成績優良。  (二)曾兼任組長一年導師二年以上,且服務成績優良。  (三)曾任導師三年以上,且服務成績優良。  (四)支援本局及所屬機構服務二年導師二年(含)以上,且服務成績優良。  現職合格教師實際服務偏遠地區滿三年,其間曾任組長一年或導師二年(含)以上,且服務成績優良者。  前項甄選錄取及儲訓合格者,須於偏遠地區學校服務至少滿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