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莉莉】評論
a.本罪為結果犯 -因為131條 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 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七萬元以下罰金。-所以是結果犯 c.圖國庫利益之行為,不成立本罪 -圖利罪是圖利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之要件.所以圖利國庫或大眾.不會成本 罪之要件 d.本罪不處罰未遂犯 -未遂反之處罰.尚須法有明文規定 b.本罪之主觀構成要件為直接故意或間接故意 --主觀上應是不法意圖.如要討論間階或直接應是在行為態樣上
【盧妍蓁】評論
第 131 條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c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A因而獲得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萬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者,所得之利益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A.因而獲得利益最高法院92年台上字第6071號刑事判決現行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為結果犯,以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不法利益為要件。C圖國庫利益之行為,不成立本罪圖利國庫或公眾之行為是否構成圖利罪?修正後之圖利罪係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為要件,故公務員之行為,使國庫或公眾獲得利益時,並...
【Zack Fang】評論
明知而有作為是直接故意;預見其發生而不違背本意是間接故意。B選項錯誤是因為圖利為直接故意而非間接故意。
【@@】評論
我覺得B選項是因為少了不法 所有意圖而不是只有直接或間接故意如有錯誤,請指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