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rek801204】評論
承攬之瑕疵擔保:(A)定作人在承攬工作進行中發現有瑕疵時,得主張事前預防之瑕疵除去請求權 (B)承攬人的瑕疵擔保責任為一種無過失責任 (C)定作人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應遵守瑕疵發現期間 (D)承攬人之瑕疵擔保責任得以特約減輕或免除,但承攬人故意不告知瑕疵者,該特約無效
【努力版小丸子】評論
跟12f一樣疑問 ,不知道誰能幫忙解答~
【107地三人事錄取】評論
tangyoung8116 努力版小丸子 瑕疵擔保請求權包括493的瑕疵修補請求權(完成工作後請求者)以及497瑕疵預防請求權(工作進行中請求者)A選項說工作進行中,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493、497都不行)但依法定作人是可以主張497的,所以A選項錯誤這就是最佳解在A選項放上497這號法條的用意有誤請指出,參考看看
【搖尾巴高手】評論
作定人:叫花錢的老闆。承攬: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