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107地三人事錄取】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下列何者並非行政機關概念之特徵?(A)代表行政主體 (B)從事公共事務(C)其有權利能力(D)具有單獨法定地位。

【評論內容】

按行政程序法(下稱本法)第 2 條第 2 項規定:「本法所稱之行政機關,係指代表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行政主體表示意思(A),從事公共事務(B),具有單獨法定地位之組織。」上開所稱「行政機關」,係以具有「獨立編制」、「獨立預算」(D)、「依法設置」及「對外行文」(B)等四項為認定標準

【評論主題】20 下列何者不屬於非營利組織在公共服務所扮演之主要角色?(A)監督市場 (B)監督政府 (C)維護股東權益 (D)發展公共政策

【評論內容】

(C)維護股東權益

為私部門所扮演之主要角色。

例如我擁有2412中華電股票一張,108年中華電每股分4.226元股利,我能夠賺取4226元現金股利,這4226元就是我的股東權益之一,我們投資中華電這間公司,就是希望能賺取報酬,集結眾人出資,中華電才能夠持續壯大,所以其應該維護股東之權益。

(A)監督市場(B)監督政府(D)發展公共政策

【評論主題】20 下列何者不屬於非營利組織在公共服務所扮演之主要角色?(A)監督市場 (B)監督政府 (C)維護股東權益 (D)發展公共政策

【評論內容】

(C)維護股東權益

為私部門所扮演之主要角色。

例如我擁有2412中華電股票一張,108年中華電每股分4.226元股利,我能夠賺取4226元現金股利,這4226元就是我的股東權益之一,我們投資中華電這間公司,就是希望能賺取報酬,集結眾人出資,中華電才能夠持續壯大,所以其應該維護股東之權益。

(A)監督市場(B)監督政府(D)發展公共政策

【評論主題】46 下列何者救濟程序,相當於訴願程序?(A)納稅義務人不服課稅處分依稅捐稽徵法申請復查(B)被保險人不服保險人核定案件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申請審議(C)義務人不服具行政處分性質之執行命令而依行政執行法聲

【評論內容】

(A)納稅義務人不服課稅處分依稅捐稽徵法申請復查 

訴願先行程序

(B)被保險人不服保險人核定案件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申請審議 

訴願先行程序

(C)義務人不服具行政處分性質之執行命令而依行政執行法聲明異議

107年法律問題集 最高行政法院107年4月份第1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通過之法律問題1則。

 行政執行依其性質貴在迅速,如果對具行政處分性質之執行命令提起撤銷n訴訟,必須依行政執行法第 9 條之聲明異議及訴願程序後始得為之,則n其救濟程序,反較對該執行命令所由之執行名義行政處分之救濟程序更加n繁複,顯不合理。又行政執行法第 9 條規定之聲明異議,並非向行政執n行機關而是向其上級機關為之,此已有由處分機關之上級機關進行行政內n部自我省...

【評論主題】45 不服下列何種行政行為,須先經訴願程序,始得提起行政訴訟?(A)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8 條及第 37 條第 5 項之裁決(B)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之決定(C)經聽證程序所為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之

【評論內容】

(A)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8 條及第 37 條第 5 項之裁決 

行政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七條之三(撤銷訴訟起訴期間之限制)

交通裁決事件訴訟之提起,應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逕向管轄之地方法院

行政訴訟庭為之。

交通裁決事件中撤銷訴訟之提起,應於裁決書送達後三十日之不變期間內

為之。

前項訴訟,因原處分機關未為告知或告知錯誤,致原告於裁決書送達三十

日內誤向原處分機關遞送起訴狀者,視為已遵守起訴期間,原處分機關並

應即將起訴狀移送管轄法院。

(B)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之決定 

21 下列那一項非訴願先行程序? (A)全民健保之爭議審議(B)稅法上之復查(C)交通違規之申訴(D)學生退學案件之申訴 

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

【評論主題】8 關於國家賠償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對於土地登記錯誤,向地政機關請求損害賠償(B)對於公立學校之禮堂倒塌,向學校請求損害賠償(C)對於捷運班車誤點,向臺北市政府請求損害賠償(D)對於消防車馳往

【評論內容】

臺灣高等法院有關「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因行車及其他事故致旅客死亡或傷害,或財 物毀損滅失」民事判決一則

四、本件有無國家賠償法第3條第1項規定之適用?

按「國家損害賠償,本法及民法以外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國家賠償法第6 條定有明文。

系爭事故係於捷運中山站內所發生,屬大眾捷運系統,就其相關求償,大眾捷運法設有特別規定,上訴人依國家賠償法第3條第1項規定請求,應屬無理由。

次按「依第3條第1項請求損害賠償者,以該公共設施之設置或管理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國家賠償法第9條第2項定有明文。

又依國家賠償法第9 條之規定可知,國家賠償法係採國家責任機關賠償制度,亦即雖以國家為賠償之主體,但仍以各級行政機關為賠償義務人。被上訴人係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並非行政機關,故本件自無國家賠償法之適用。

【評論主題】25 關於承攬之瑕疵擔保,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定作人在承攬工作進行中發現有瑕疵時,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須至工作完成時才能主張(B)承攬人的瑕疵擔保責任為一種無過失責任(C)定作人主張瑕疵擔保請

【評論內容】

tangyoung8116 

努力版小丸子 

瑕疵擔保請求權包括493的瑕疵修補請求權(完成工作後請求者)以及497瑕疵預防請求權(工作進行中請求者)

A選項說工作進行中,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493、497都不行)

但依法定作人是可以主張497的,所以A選項錯誤

這就是最佳解在A選項放上497這號法條的用意

有誤請指出,參考看看

【評論主題】45 被付懲戒人如無公務員懲戒法第 2 條懲戒事由之情事,則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應為下列何種判決?(A)無罪 (B)免議 (C)不受理 (D)不受懲戒

【評論內容】

公務員懲戒法 第五十五條(為懲戒處分之判決或不受懲戒處分之判決)

被付懲戒人有第二條情事之一,並有懲戒必要者,應為懲戒處分之判決;

其無第二條情事或無懲戒必要者,應為不受懲戒之判決。

【評論主題】36 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認為不當,得向何機關提起再申訴?(A)服務機關 (B)上級機關 (C)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D)行政法院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七十七條(申訴、再申訴)

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認為不當,致影響其權益者,得依本法提起申訴、再申訴。

公務人員離職後,接獲原服務機關之管理措施或處置者,亦得依前項規定提起申訴、再申訴。

第七十八條(再申訴)

申訴之提起,應於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達到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向服務機關為之。不服服務機關函復者,得於復函送達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向保訓會提起再申訴。

前項之服務機關,以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之權責處理機關為準。

【評論主題】7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應另以法律定其任用之人員?(A)關務人員(B)醫事人員(C)法制人員(D)外交領事人員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三十二條(非依本法任用之公務人員)

司法人員、審計人員、主計人員、關務人員、外交領事人員及警察人員之

任用,均另以法律定之。但有關任用資格之規定,不得與本法牴觸。

第三十三條(非依本法任用之公務人員)

教育人員、醫事人員(B)、交通事業人員及公營事業人員之任用,均另以法律

定之。第三十二條(非依本法任用之公務人員)

司法人員(C)(法制人員系屬法務行政職組法律廉政職系之行政人員,非司法人員)、審計人員、主計人員、關務人員(A)、外交領事人員(D)及警察人員之

任用,均另以法律定之。但有關任用資格之規定,不得與本法牴觸。

第三十三條(非依本法任用之公務人員)

教育人員、醫事人員、交通事業人員及公營事業人員之任用,均另以法律

定之。

【評論主題】11 下列有關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規定組織甄審委員會之敘述,何者錯誤?(A)委員之任期 1 年,期滿不得連任(B)人事主管人員為當然委員(C)組成時委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D)甄審委員會應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 第七條

各機關依本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組織甄審委員會,應置委員五人至二十三

人,組成時委員任一性別比例不得低於三分之一(C)。但本機關人員任一性別

比例未達三分之一,委員任一性別人數以委員總人數乘以該性別人員占本

機關人員比例計算,計算結果均予以進整,該性別人員人數在二十人以上

者,至少二人。

前項委員除人事主管人員為當然委員(B)及第五項所規定之票選委員外,餘由

機關首長就本機關人員中指定之,並指定一人為主席,主席因故未能出席

會議者,得由主席就委員中指定一人代理會議主席。委員之任期一年,期

滿得連任(A)。

甄審委員會應有全體委員過半數之出席,始得開會(D);出席委員半數以上同

意,始得決議。可否均未達半數時,主席可加入任一方以達半數同意。

【評論主題】8 下列何者並非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4 條明訂正額錄取人員得申請保留錄取資格之事由?(A)子女重症 (B)進修博士 (C)妻子懷孕 (D)養育 3 足歲以下子女

【評論內容】

公務人員考試法 第四條(正額錄取人員資格保留之事由及保留年限)

正額錄取人員無法立即接受分配訓練者,得檢具事證申請保留錄取資格,

其事由及保留年限如下:

一、服兵役,其保留期限不得逾法定役期。

二、於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進修碩士

    學位,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二年;進修博士學位(B),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三

    年。

三、疾病、懷孕、生產、父母病危、子女重症(A)或其他不可歸責事由,其保

    留期限不得逾二年。

四、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D),其保留期限不得逾三年。但配偶為公務人員依

    法已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不得申請保留。

【評論主題】2、 我國環境教育法是在那一天發布的?(A)地球日(B)世界清潔日(C)世界環境日(D)世界溼地日。

【評論內容】法規名稱:環境教育法 英公布日期:

民國 99 年 06 月 05 日

6月5日

【評論主題】45 不服下列何種行政行為,須先經訴願程序,始得提起行政訴訟?(A)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8 條及第 37 條第 5 項之裁決(B)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之決定(C)經聽證程序所為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之

【評論內容】

(A)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8 條及第 37 條第 5 項之裁決 

行政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七條之三(撤銷訴訟起訴期間之限制)

交通裁決事件訴訟之提起,應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逕向管轄之地方法院

行政訴訟庭為之。

交通裁決事件中撤銷訴訟之提起,應於裁決書送達後三十日之不變期間內

為之。

前項訴訟,因原處分機關未為告知或告知錯誤,致原告於裁決書送達三十

日內誤向原處分機關遞送起訴狀者,視為已遵守起訴期間,原處分機關並

應即將起訴狀移送管轄法院。

(B)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之決定 

21 下列那一項非訴願先行程序? (A)全民健保之爭議審議(B)稅法上之復查(C)交通違規之申訴(D)學生退學案件之申訴 

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

【評論主題】46 下列何者救濟程序,相當於訴願程序?(A)納稅義務人不服課稅處分依稅捐稽徵法申請復查(B)被保險人不服保險人核定案件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申請審議(C)義務人不服具行政處分性質之執行命令而依行政執行法聲

【評論內容】

(A)納稅義務人不服課稅處分依稅捐稽徵法申請復查 

訴願先行程序

(B)被保險人不服保險人核定案件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申請審議 

訴願先行程序

(C)義務人不服具行政處分性質之執行命令而依行政執行法聲明異議

107年法律問題集 最高行政法院107年4月份第1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通過之法律問題1則。

 行政執行依其性質貴在迅速,如果對具行政處分性質之執行命令提起撤銷n訴訟,必須依行政執行法第 9 條之聲明異議及訴願程序後始得為之,則n其救濟程序,反較對該執行命令所由之執行名義行政處分之救濟程序更加n繁複,顯不合理。又行政執行法第 9 條規定之聲明異議,並非向行政執n行機關而是向其上級機關為之,此已有由處分機關之上級機關進行行政內n部自我省...

【評論主題】23 關於行政訴訟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所定選舉或罷免無效之訴,得依行政訴訟法第 6 條規定提起確認無效訴訟(B)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因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合約所生之履約爭

【評論內容】

確定目標後,專注踏實的實現

未侵害其受教育之權利者(例如記過、申誡等處分),則除循學校內部申訴途徑謀求救濟外,尚無許其提起行政爭訟之餘地。申誡部分與釋字382見解同,不得行政爭訟

【評論主題】12 得提起訴願者,為下列何種情況?(A)公務人員對於人事主管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不服(B)會計師對於會計師懲戒委員會所為之懲戒處分不服(C)教師對於大學駁回其升等申請之決定不服(D)人民對於行政機關拒

【評論內容】

(A)復審→行政訴訟

(B)覆審→行政訴訟

(C)公立學校教師:

申訴→再申訴→行政訴訟

申訴→訴願→行政訴訟

行政訴訟

私立學校教師:

申訴→再申訴→民事訴訟

申訴→民事訴訟

民事訴訟

(D)「拒絕損害賠償之決定」

依國賠雙軌制,既已作成決定,應已業經「訴願→行政訴訟合併請求國賠」之流程,依國賠法第11條1項但書,就同一原因事實,不得更行起訴。

如係與賠償義務機關協議不成立,後續所提亦為民事訴訟,而無訴願之適用。

【評論主題】8 關於國家賠償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對於土地登記錯誤,向地政機關請求損害賠償(B)對於公立學校之禮堂倒塌,向學校請求損害賠償(C)對於捷運班車誤點,向臺北市政府請求損害賠償(D)對於消防車馳往

【評論內容】

臺灣高等法院有關「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因行車及其他事故致旅客死亡或傷害,或財 物毀損滅失」民事判決一則

四、本件有無國家賠償法第3條第1項規定之適用?

按「國家損害賠償,本法及民法以外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國家賠償法第6 條定有明文。

系爭事故係於捷運中山站內所發生,屬大眾捷運系統,就其相關求償,大眾捷運法設有特別規定,上訴人依國家賠償法第3條第1項規定請求,應屬無理由。

次按「依第3條第1項請求損害賠償者,以該公共設施之設置或管理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國家賠償法第9條第2項定有明文。

又依國家賠償法第9 條之規定可知,國家賠償法係採國家責任機關賠償制度,亦即雖以國家為賠償之主體,但仍以各級行政機關為賠償義務人。被上訴人係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並非行政機關,故本件自無國家賠償法之適用。

【評論主題】25 關於承攬之瑕疵擔保,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定作人在承攬工作進行中發現有瑕疵時,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須至工作完成時才能主張(B)承攬人的瑕疵擔保責任為一種無過失責任(C)定作人主張瑕疵擔保請

【評論內容】

tangyoung8116 

努力版小丸子 

瑕疵擔保請求權包括493的瑕疵修補請求權(完成工作後請求者)以及497瑕疵預防請求權(工作進行中請求者)

A選項說工作進行中,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493、497都不行)

但依法定作人是可以主張497的,所以A選項錯誤

這就是最佳解在A選項放上497這號法條的用意

有誤請指出,參考看看

【評論主題】1 下列何者為公務人員任用法所稱之「公務人員」?(A)臺北市市議員 (B)宜蘭縣縣長(C)內政部部長 (D)國立臺灣大學主計室主任

【評論內容】

(A)為民選人員

(B)為民選人員

(C)為政務人員

(D)為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九條 第一項 第一款 依法考試及格之人員(通常為高普考-會計)

【評論主題】202. “買進黃豆期貨,同時賣出黃豆粉、黃豆油期貨”之委託稱為: (A)市場間價差委託(B)商品間價差委託 (C)加工產品間價差委託 (D)無效的委託

【評論內容】

版權所有:來勝證照中心 http://www.bestwise.com.tw/_trial_files/53MBB00201/ch03.pdf

【評論主題】201. 一般而言,當期貨價格與未平倉數量同步上漲時,代表: (A)未來期貨價格持續看漲(B)未來期貨價格可能反轉而下 (C)未來期貨價格可能反轉而上 (D)未來期貨價格持續看跌

【評論內容】

資料來源:

【整理】Put Call Ratio,賣權買權未平倉比來研判行情趨勢

台指選擇權當日【未平倉】Put/Call 比可以在:http://www.taifex.com.tw/chinese/3/PCRatio.asp,查詢到。

平倉量是指商品契約的買(賣)双方在未平倉之前的數量合計,因此未平倉量可以代表交易市場中尚未了結的力量。

未平倉量計算的方式有兩種:

一種是以各契約不同的到期月份分別統計

一種是將該契約所有交易月份的未平倉量加總

 在衍生性金融商品市場,因為期貨或選擇權契約大部分都會在到期日之前將部位平倉,因此未平倉量的多寡也代表市場潛在的動能.未平倉量越大.代表多空雙方互相拉扯的力量也越大,因此當有一方在拉扯的過程中勝出的時候,就會形成趨勢,而趨勢形成之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