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有關收容替代處分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應以中英文雙種語文作成書面
(B)替代處分四種法定內容不得並用
(C)替代處分作成後應於 24 小時內依法進行聯繫通知
(D)應聯繫通知對象之一為當事人居住在原籍國指定之親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82563
統計:A(38),B(21),C(916),D(153),E(0)

用户評論

Carol Chen】評論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38條之6內政部移民署為暫予收容處分、收容替代處分及強制驅逐出國處分時,應以受處分人理解之語文作成書面通知,附記處分理由及不服處分提起救濟之方法、期間、受理機關等相關規定;並應聯繫當事人原籍國駐華使領館、授權機構或通知其在臺指定之親友,至遲不得逾二十四小時。

Bao】評論

@波波:謝謝說明,我看法務部法規資料庫都是寫第oo-x條,以為那才是正確的

波波】評論

@Bao 可以看PTT國考版這篇的討論喔↓↓[問題] 國考上法條寫法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22431963.A.271.html

@@】評論

A)應以中英文雙種語文作成書面 (當事人理解)(B)替代處分四種法定內容不得並用 (C)替代處分作成後應於 24 小時內依法進行聯繫通知 38條第2項:一、定期至入出國及移民署指定之專勤隊報告生活動態。(免戒護、監視其出國)二、限制居住於指定處所。(外國人強制驅逐出國辦法第8條未擅離處所24小時,免戒護、監視其出國,)三、定期於指定處所接受訪視。(免戒護、監視其出國)四、提供可隨時聯繫之聯絡方式、電話,於入出國及移民署人員聯繫時,應立即回覆(外國人強制驅逐出國辦法第8條:無移民署人員24小時內連續3次聯繫未回覆紀律,免戒護、監視其出國)(D)應聯繫通知對象之一為當事人居住在原籍國指定之親友 (在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