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依教師法規定,有關教師之待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教師之待遇分本薪(年功薪)、加給及獎金三種
(B)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之本薪以學經歷及年資敘定薪級
(C)加給分為專業加給、學術研究加給及地域加給三種
(D)教師之待遇,另以法律定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97462
統計:A(48),B(54),C(196),D(96),E(0)

用户評論

Yu Huang】評論

加給分為職務加給、學術研究加給及地域加給三種

Judy Chen】評論

教師法(A)第19條 教師之待遇分本薪 (年功薪)n、加給及獎金三種。(B)第19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之本薪以學經歷及年資敘定薪級;專科以上學校教師之本薪以級別、學經歷及年資敘定薪級。 (C)第19條  加給分為職務加給、學術研究加給及地域加給三種。(D)第20條 教師之待遇,另以法律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