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依監獄行刑法第74條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下列何者不屬於監獄人員得閱讀受刑人收發書信內容之情形?
(A)受刑人有妨害監獄秩序或安全之行為,尚在調查中
(B)矯正機關收容人間互通之書信
(C)有事實而合理懷疑受刑人有脫逃之虞
(D)受刑人完成懲罰期間後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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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阿醜】評論

第 74 條受刑人寄發及收受之書信,監獄人員得開拆或以其他適當方式檢查有無夾藏違禁物品。前項情形,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監獄人員得閱讀其書信內容。但屬受刑人與其律師、辯護人或公務機關互通之書信,不在此限:一、受刑人有妨害監獄秩序或安全之行為,尚在調查中。(A)二、受刑人於受懲罰期間內。(D)三、有事實而合理懷疑受刑人有脫逃之虞。(C) 四、有事實而合理懷疑有意圖加害或騷擾他人之虞。五、矯正機關收容人間互通之書信。(B)六、有事實而合理懷疑有危害監獄安全或秩序之虞。

煎魚喵】評論

監獄行刑法第74條第2項:前項情形,除法...

堅持到最後!!】評論

第 74 條受刑人寄發及收受之書信,監獄人員得開拆或以其他適當方式檢查有無夾藏違禁物品。前項情形,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監獄人員得閱讀其書信內容。但屬受刑人與其律師、辯護人或公務機關互通之書信,不在此限:一、受刑人有妨害監獄秩序或安全之行為,尚在調查中。(A)二、受刑人於受懲罰期間內。(D)三、有事實而合理懷疑受刑人有脫逃之虞。(C) 四、有事實而合理懷疑有意圖加害或騷擾他人之虞。五、矯正機關收容人間互通之書信。(B)六、有事實而合理懷疑有危害監獄安全或秩序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