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有關受刑人停止作業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均不得請求受刑人於停止作業日繼續作業
(B)國定例假日,得停止受刑人之作業
(C)受刑人之配偶、直系親屬或三親等內旁系親屬喪亡,得停止受刑人之作業
(D)因其他情事,監獄認為必要時,得停止受刑人之作業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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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阿醜】評論

第 35 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停止受刑人之作業:一、國定例假日。二、受刑人之配偶、直系親屬或三親等內旁系親屬喪亡。但停止作業期間最長以七日為限。三、因其他情事,監獄認為必要時。就炊事、打掃及其他需急速之作業者,除前項第二款外,不停止作業。第一項之情形,經受刑人請求繼續作業,且符合監獄管理需求者,從其意願。

PH】評論

第 35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停止受刑人之作業:一、國定例假日。二、受刑人之配偶、直系親屬或三親等內旁系親屬喪亡。但停止作業期間    最長以七日為限。三、因其他情事,監獄認為必要時。就炊事、打掃及其他需急速之作業者,除前項第二款外,不停止作業。第一項之情形,經受刑人請求繼續作業,且符合監獄管理需求者,從其意願。

煎魚喵】評論

監獄行刑法第35條第2、3項:就炊事、打...

堅持到最後!!】評論

第 35 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停止受刑人之作業:一、國定例假日。二、受刑人之配偶、直系親屬或三親等內旁系親屬喪亡。但停止作業期間最長以七日為限。三、因其他情事,監獄認為必要時。就炊事、打掃及其他需急速之作業者,除前項第二款外,不停止作業。第一項之情形,經受刑人請求繼續作業,且符合監獄管理需求者,從其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