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Xian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第1條 聯合國之宗旨為: 一、維持國際和平及安全並;並為此目的:採取有效集體辦法,以防止且消除對於和平之威脅,制止侵略行為或其他和平之破壞;並以和平方法且依正義及國際法之原則,調整或解決足以破壞和平之國際爭端或情勢。 二、發展國際間以尊重人民平等權利及自決原則為根據之友好關係,並採取其他適當辦法,以增強普遍和平。 三、促進國際合作,以解決國際間屬於經濟、社會、文化、及人類福利性質之國際問題,且不分種族、性別、語言、或宗教,增進並激勵對於全體人類之權及基本自由之尊重。 四、構成一協調各國行動之中心,以達成上述共同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