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4.未經許可攜帶刀械至車站、航空站者,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規定」處
(A)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B)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C)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D)免予處罰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46341
統計:A(106),B(19),C(25),D(14),E(0)

用户評論

【用戶】林羣羣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第 15 條未經許可攜帶刀械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於夜間犯之者。二、於車站、埠頭、航空站、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犯之者。三、結夥犯之者。

【用戶】Yuri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 15 條未經許可攜帶刀械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於夜間犯之者。二、於車站、埠頭、航空站、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犯之者。三、結夥犯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