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下列何種情形有我國刑法之適用?
(A)日本人與德國人在我國通姦
(B)我國人民在荷蘭吸食大麻
(C)我國駐韓外交人員在韓國傷害韓國人
(D)中國人在日本詐騙我國人民之財物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48023
統計:A(194),B(32),C(53),D(75),E(0)

用户評論

【用戶】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D會錯是因為關鍵字是我國人民?,如果是刑法第4條隔地犯:犯罪行為與結果,有一在中華民國領域內者,為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在依刑法第3條前段屬地主義:於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者適用之可是D的選項是我國人民財物被騙,並沒說到我國人民是在中華民國領域內被騙......是這個意思吧

【用戶】黃韋鈞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D)不是有說在日本-不要想成詐騙電話(隔地犯),而是想成都發生在日本但要小心是否構成339條之4加重詐欺-第5條第十一款的適用(105年新增)

【用戶】justremember9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D)選項錯的原因 個人見解是:刑法第8條:前條之規定,於在中華民國領域外對於中華民國人民犯罪之外國人,準用之刑法第7條:本法於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二條以外之罪,而其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適用之刑法第6.7條領域外只有一般人的內亂 外患 妨礙公務 偽造貨幣 偽造有價證卷 偽造文書 毒品 妨害自由 海盜 加重詐欺罪以及公務員的瀆職 脫逃 文書 侵占罪因6.7條沒有竊盜罪,而普通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符合最輕本刑行為三年以上之有期徒刑(刑法第7條),故不適用

【用戶】Huang Wei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D)不是有說在日本-不要想成詐騙電話(隔地犯),而是想成都發生在日本但要小心是否構成339條之4加重詐欺-第5條第十一款的適用(105年新增)

【用戶】justremember9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D)選項錯的原因 個人見解是:刑法第8條:前條之規定,於在中華民國領域外對於中華民國人民犯罪之外國人,準用之刑法第7條:本法於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二條以外之罪,而其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適用之刑法第6.7條領域外只有一般人的內亂 外患 妨礙公務 偽造貨幣 偽造有價證卷 偽造文書 毒品 妨害自由 海盜 加重詐欺罪以及公務員的瀆職 脫逃 文書 侵占罪因6.7條沒有竊盜罪,而普通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符合最輕本刑行為三年以上之有期徒刑(刑法第7條),故不適用

【用戶】JHIHZUN WU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檢驗順序對的話D很快就剔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