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㈡Olericulture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56744
統計:A(53),B(322),C(139),D(159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第 166-1 條、交互詰問、聲請證據之駁回

用户評論

【用戶】謝宜君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D在§166之6詰問次序由審判長定之

【用戶】Cremonson

【年級】小三上

【評論內容】第 166-6 條法院依職權傳喚之證人或鑑定人,經審判長訊問後,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得詰問之,其詰問之次序由審判長定之。證人、鑑定人經當事人、代理人或辯護人詰問後,審判長得續行訊問。

【用戶】snoopy75smb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A)行主詰問時,原則上不得誘導詰問(O)(B)當事人雙方顯無爭執之事項,得為誘導詰問(O)(C)對於證人未親身經歷的事項,不得詰問之(O)(D)法院依職權傳喚之證人,詰問的次序由當事人雙方合意決定之(X;審判長決定之)

【用戶】fuji7463_108初

【年級】國三下

【評論內容】https://www.judicial.gov.tw/work/work02/work02-04.asp壹、什麼是交互詰問?   也有人稱為交叉詰問,就是刑事案件在法庭開庭調查時,可以由檢察官、辯護律師或被告分別對證人直接問話,使證人講出對自己一方有利的證據;或是發現對方所舉的證人為誇大不實的虛偽陳述時,可以當庭提出質問,讓證人的虛偽陳述洩底而不被採信。 因為進行交互詰問,必須遵守一定的順序,一方問完才輪到另一方發問,所以才稱為交互詰問。貳、為什麼要行交互詰問?   法庭開庭的目的在於發見事實的真相,也就是藉由開庭判斷被告到底有沒有犯罪。   一般而言,被告有無犯罪,他自己最為清楚,如果被告否認犯罪,通常可能會舉出證人來證明他是無辜的。   相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