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甲乙結婚一年後,乙生下丙,其實丙之血緣係受胎自丁。丁得知丙出生後,前來拜訪,親切餵食丙配方奶後,向甲表示要認領丙。甲斥退丁,但暗地檢驗 DNA 確信丙非其血緣。下列敘述何者 正確?
(A)丙受推定為甲之婚生子女,故甲得否認丁之認領,使認領無效
(B)丙 15 歲得知前情,得提起否認之訴,但至遲須於成年後二年內為之
(C)因丁撫育丙,丙已視為丁之婚生子女
(D)甲得提起否認之訴,但須於丙成年後二年內為之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47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whappy501

【年級】博一下

【評論內容】民法第 1063 條A妻之受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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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參考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民法§1063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前項推定,夫妻之一方或子女能證明子女非為婚生子女者,得提起否認之訴。前項否認之訴,夫妻之一方自知悉該子女非為婚生子女,或子女自知悉其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二年內為之。但子女於未成年時知悉者,仍得於成年後二年內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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