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ENG】評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汽機車駕駛★...
【尤妮絲】評論
※資料來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35 條駕駛汽機車經測試檢定 *公共危險罪(刑法)* 102年06月13日已修改(說明如最下)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0.05以上汽機車駕駛人,駕駛汽機車經測試檢定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年滿十八歲之同車乘客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但年滿七十歲、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之乘客,不在此限。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第12條駕駛汽車或慢車經測試檢定 *勸導免舉發*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規定之標準值未逾每公升0.02毫克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20條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不得駕駛或推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