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關於刑法第 135 條第 1 項之妨害公務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妨害公務罪所保護的法益是公務機關之財產法益
(B)只要對公務員施加強暴、脅迫,不問該公務員是否依法執行職務,均可成立本罪
(C)公務員所執行之職務必須因行為人之強暴、脅迫行為而無法執行,才成立本罪
(D)不配合公務員要求,但無強暴、脅迫行為者,不成立本罪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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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allen31c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不配合公務員要求,但無強暴、脅迫行為者,不成立本,消極的不配合也算,例如房屋拆除時遭驅離極度不配合,始終不離開
【用戶】吳祐成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按刑法第135條第1項之罪,以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為要件。此之所謂施強暴,不以對於公務員之身體直接實施暴力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