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sie】評論
第 17 條 勸募團體辦理勸募活動之必要支出,得於下列範圍內,由勸募活動所得支應:一、勸募活動所得在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者,為百分之十五。二、勸募活動所得超過新臺幣一千萬元未逾新臺幣一億元者,為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加超過新臺幣一千萬元部分之百分之八。三、勸募活動所得超過新臺幣一億元者,為新臺幣八百七十萬元加超過新臺幣一億元部分之百分之一。前項勸募所得為金錢以外之物品者,應依捐贈時之時價折算之。
【Ta Yu Shen】評論
第12條 勸募團體辦理勸募活動期間,最長為一年。
【我要考上社工師】評論
請問B選項錯在哪裡 謝謝
【康康】評論
(A可以募款團體:1.公立學校 2.行政法人 3.公益性社團法人 4.財團法人。(B)勸募團體應備具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向勸募活動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許可。(C)辦理募款活動的期間最長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