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下列何者非屬瑕疵行政處分之補正?
(A)應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已於事後給予者
(B)應參與行政處分作成之委員會已於事後作成決議者
(C)應參與行政處分作成之其他機關已於事後參與者
(D)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已於事後給予者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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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珍珠奶茶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D)第 111 條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二、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第 114 條違反程序或方式規定之行政處分,除依第一百十一條規定而無效者外,因下列情形而補正︰一、須經申請始得作成之行政處分,當事人已於事後提出者。二、必須記明之理由已於事後記明者。三、(A)應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已於事後給予者。四、(B)應參與行政處分作成之委員會已於事後作成決議者。五、(C)應參與行政處分作成之其他機關已於事後參與者。

【用戶】李儒儒(三榜達成)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第 114 條違反程序或方式規定之行政處分,除依第一百十一條規定而無效者外,因下列情形而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