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依稅捐稽徵法,納稅義務人有溢繳稅額時,其適用退稅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因稅捐稽徵機關適用法令錯誤,退稅年限沒有限制,且可加計利息退還
(B)因納稅義務人自行適用法令錯誤,自繳納之日起 5 年內提出具體證明,可申請無息退還
(C)因稅捐稽徵機關適用法令錯誤,退稅沒有年限限制,退稅金額無息退還
(D)因納稅義務人自行適用法令錯誤,自繳納之日起 3 年內提出具體證明,加息退還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jade】評論

第 28 條

yu_yu】評論

(B)因納稅義務人自行適用法令錯誤,自繳...

py.ww】評論

(B)因納稅義務人自行適用法令錯誤,自繳...

Ling Mei】評論

民國 110 年 12 月 17 日第28條因適用法令、認定事實、計算或其他原因之錯誤,致溢繳稅款者,納稅義務人得自繳納之日起十年內提出具體證明,申請退還;屆期未申請者,不得再行申請。但因可歸責於政府機關之錯誤,致溢繳稅款者,其退稅請求權自繳納之日起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稅捐稽徵機關於前項規定期間內知有錯誤原因者,應自知有錯誤原因之日起二年內查明退還。納稅義務人對核定稅捐處分不服,依法提起行政救濟,經行政法院實體判決確定者,不適用前二項規定。第一項規定溢繳之稅款,納稅義務人以現金繳納者,應自其繳納該項稅款之日起,至填發收入退還書或國庫支票之日止,按溢繳之稅額,依各年度一月一日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