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7 關於撤回自訴,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書記官應將撤回自訴的事由通知被告
(B)告訴乃論之罪,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自訴
(C)撤回自訴之人不得再行告訴
(D)撤回自訴,應委任律師行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79137
統計:A(151),B(138),C(134),D(1416),E(0)

用户評論

月兒】評論

第319條 II 前項自訴之提起,應委任律師行之。 第325條(自訴人之撤回自訴)  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自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自訴。     →撤回沒有說應委任律師,反面解釋,可以甭委任律師!  撤回自訴,應以書狀為之。但於審判期日或受訊問時,得以言詞為之。   書記官應速將撤回自訴之事由,通知被告。   撤回自訴之人,不得再行自訴或告訴或請求。

貼貼樂 ( ̄︶ ̄)↗】評論

(A)書記官應將撤回自訴的事由通知被告 V(B)告訴乃論之罪,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自訴 V(C)撤回自訴之人不得再行告訴 V(D)撤回自訴,應委任律師行之 X刑事訴訟法 第325條 (自訴人之撤回自訴)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自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自訴。撤回自訴,應以書狀為之。但於審判期日或受訊問時,得以言詞為之。書記官應速將撤回自訴之事由,通知被告。撤回自訴之人,不得再行自訴或告訴或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