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2. 下列何者為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
(A)確定之中間判決
(B)假執行之裁判
(C)公證法規定之所有公證書
(D)在執行法院成立之和解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困難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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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nomi】評論

(B) 假執行之裁判法規名稱: 強制執行法第 4 條強制執行,依左列執行名義為之:一、確定之終局判決。二、假扣押、假處分、假執行之裁判及其他依民事訴訟法得為強制執行之裁判。三、依民事訴訟法成立之和解或調解。四、依公證法規定得為強制執行之公證書。五、抵押權人或質權人,為拍賣抵押物或質物之聲請,經法院為許可強制執行之裁定者。六、其他依法律之規定,得為強制執行名義者。

】評論

(B) 假執行之裁判 第4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