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 立法院得依憲法第 69 條規定召開臨時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立法院院會及臨時會之召集程序、出席門檻及可議決事項均有所不同
(B)立法院臨時會之召開,以決議召開臨時會之特定事項為限
(C)立法院休會期間提出行政院院長不信任案時,立法院應立即召開臨時會議審議之
(D)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 2 分之 1 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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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已上榜,續拼三等】評論

釋字第735號 理由書為避免懸宕影響政局安定,系爭憲法規定乃規範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完成記名投票表決,並未限制不信任案須於立法院常會中提出。又憲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立法院遇有左列情事之一時,得開臨時會:一、總統之咨請。二、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之請求。」僅規範立法院臨時會召開之程序,並未限制臨時會得審議之事項(A)。基於儘速處理不信任案之憲法要求,立法院於臨時會審議不信任案,非憲法所不許。惟立法院組織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看完整詳解

慈悲與愛】評論

立法院的「會期」?而「會期」究竟如★★★...

csr830504】評論

第 69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