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評論
備課漢 大一上 (2018/01/29) 8 陳莉津 高三上 (2017/03/07) 25 甲、個別化教育計畫應送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 (○)乙、導師與特教教師於 8 月中旬召開小明的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舊生於開學前擬定,所以須於8月前開會擬定。丙、學年教育目標的敘寫需包括欲達成的目標行為、評量日期與標準 →應該是學期教育目標(特殊教育法實行細則第9條)丁、任何年級的學生有轉銜服務需求時,該年度個別化教育計畫即需納入轉銜輔導與 服務相關內容 → (○...
【BB】評論
與摩友CL的見解不同,可供各位參考★、...
【chang55625562】評論
乙、導師與特教教師於開學前召開小明...
【吳翊禎】評論
乙、導師與特教教師於 8 月中旬召...